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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保定市首届特殊教育微课大赛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6-11-17 20:40:00点击次数:26039次

保定市特殊教育学会

关于举办保定市首届特殊教育微课大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特殊教育中心:

为引导全市特殊教育教师主动创新信息化环境下课堂教学形态,助力教师专业成长和学生自主学习、个性化学习,促进全市各特殊学校不断积累和共享微课教学成果,经研究,决定在总结“保定市首届特殊教育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展示与交流活动”经验的基础上,本学期组织微课单项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全面展示微课研究和应用成果,搭建微课交流和推广的应用平台,提高全市特教教师的微课制作能力,提升广大教师制作微课的积极性,促进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提高特殊教育教学质量。

二、参赛对象与范围

参赛对象:保定市各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随班就读教师和从事特殊儿童教育的工作者均可参加。

参赛范围:本届微课参评内容为特殊教育的所有学科,不分年级,不分残疾类型,只要是特殊教育学校开展的教学课程都可以录制微课参赛。

三、竞赛内容

1.重点知识资源。主要是针对各种残疾类型的教育、各学科、各版本教材的教学核心知识点等制作开发的微课资源。

2.专题教育资源。主要是针对职业技能教育、安全教育、心理教育、德育教育等制作开发的微课资源;也可以是针对教学中某一专题或教材中某一章、某一节制作的成体系的系列微课,作品内容务必完整。

3.其他资源。适合以微课形式学习和传播的其他特教教学资源。

四、作品提交

1、制作要求:

1)视频画面清楚,不抖动、不倾斜,视频格式要求为MP4flvwmv等。

2)音频要求普通话(外语专业除外),音质清晰。

3)参赛作品时长在5——10分钟,作品版权页中须出现作品名称、单位名称和制作人姓名。

4)在以上三点要求基础上,鼓励参赛者在形式、内容、技术等方面创新。

2、作品设计要求:

1)微课只讲述一个教学知识点,是供学生自主学习时,必须要教师讲述才能理解的内容,是学习的重点、或者难点、易错点。学生能够自己通过阅读教材理解的内容,不需要教师制作微课。

2)微课要抓住学生注意力的最佳黄金时段,简明扼要地概述知识点。使用规范学术用语,表述清晰、有条理。画面合理布局,成像清晰,无质量缺陷。

3)针对不同的主题,选取合适的一种或者多种方法,恰当运用信息技术,帮助学生自主学习,切勿滥用技术。

4)教育理念创新,教学模式创新,运用技术创新,丰富教学策略,最大限度的照顾到残障学生的认知特点,补偿残障学生认知上的缺陷。

五、作品报送

1、报送方式:每个单位尽量将参赛作品统一刻录到一张光盘中,教师作品分文件夹放置。参赛单位填写“作品汇总表”(附件1),并打印纸制稿加盖学校公章后,与参赛作品光盘一起邮寄到保定市特殊教育中心(可直接送达),电子稿发公共邮箱bdtj5881957@163.com

2、作品报送截止时间: 201612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不收取参赛作者个人评审费,大赛将聘请特教专家及电教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为了大赛顺利进行,请每个参赛单位统一缴纳200元评审费。

1、优秀作品奖。大赛设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50%

2、优秀组织奖。根据各单位宣传、组织情况以及报送作品数量和质量,组委会将评出若干优秀组织奖。

七、作品邮寄

邮寄地址:保定市乐凯南大街1395号保定市特殊教育中心

邮编:071000

收件人:梁连壮

电话:18931287676

八、其他事项

1.参赛微课及主要素材须为参赛者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版权,若参赛作品有侵犯他人著作权、有原则性政治错误、有学科概念性错误等问题,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2.已参加市级及以上微课研发项目或其他微课大赛等活动的获奖作品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大赛。


保定市特殊教育学会

20161117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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